军改前,不仅公安厅长兼任武警省总队“第一政委”,多位“部长”也兼任武警警种的“第一政委”

前几天写了一篇文章,来说明省委书记军改前后,在省军区的兼任职务变化,由“第一政委”转为了“第一书记”。

咱们今天再来聊一个地方军政“交叉”的现象。

军改前,各省份的公安厅厅长往往兼任武警“省总队”的第一政委,可是军改后,为啥取消了这样的设置?

一、军改前,为何多个“部长”和“厅长”兼任武警政委

军改前的武警部队则被纳入国务院的编制序列之中,并实行“国务院、军委”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在这一体制下,国务院的领导方式是由其下属部委中的“公安部”和其他部委(国土资源部、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林业局等)进行管理,所以在军改前,各个部委的“一把手”也会相应的兼任武警各警种部队“第一政委”一职。

二、军改前武警部队的兼任情况

前面说了为何武警为何会出现“部长兼任”的情况,咱们接下来就具体聊聊兼任情况有哪些。

首先,在军改前,公安部部长兼任“武警第一政委”。

相应的,各省份的公安厅厅长在军改前,也通常担任相应武警省级总队“第一政委”。

例如,2017年9月6日,武警云南省总队在昆明召开宣布命令大会时,就任命了云南省公安厅厅长任军号为该总队的第一政治委员和党委第一书记。

在市级层面上,类似的兼任模式也被广泛采用。市级公安局长则兼任武警内卫支队的第一政委。

除了各个省份的公安部长兼任武警“第一政委”外,国土资源部、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林业局的部长(以及部长)们,他们各自还兼任着武警黄金、水电、交通、森林指挥部的第一政委和党委第一书记。

三、军改后,公安系统和各部委均不再兼任武警部队“第一政委”

2018年1月1日起,武警部队不再实行军政双重领导管理,不再列入国务院序列,这一变化明确了武警部队作为“军”的本质和属性。

在改革之前,武警部队曾实行军政双重领导体制,既列入国务院序列,又受到军委的领导。

然而,自2018年起,这一情况发生了根本性转变。

武警部队不再受国务院的领导,而是彻底地纳入了军委的统一领导之下,与解放军基本相同,都由军委直接领导。

这意味着公安部不再对武警部队总部进行领导和指挥,地方的党委和政府也无权调动辖区内的武警部队。

与此同时,2018年1月1日起,公安厅长兼任的武警总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这一职务,也不再沿用。

而武警部队中“黄金、水电、交通、森林”等几大警种,也随之要么撤编,要么转隶国家部委,要么成为央企,已经不属“军”的编制,所以就谈不上“兼任”的问题了。

四、说在最后

在2023年1月6日,新设立的“国家消防救援局”正式成立,其中就包含曾经的武警消防、武警森林等部队,成为应急管理部管理的副部级国家局。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这个副部级国家局已经不再属于“军”的范围,但仍设有“政委”一职。

咱们改天再聊聊有哪些国家局设立了“政委”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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